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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籤假勞動合同學校查嗎?

一、畢業生籤假勞動合同學校查嗎?

畢業生籤假勞動合同學校查嗎?

不會有什麼後果的,學校要看勞動合同無非就是用來統計畢業生就業率的

1、學校畢業要勞動合同(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知名度)是不合法的,學生只要完成了相應的學業能力考核,就可以畢業,和是否實現就業無關;

2、如果學校以當事人沒有勞動合同為由,不發給學生畢業證書,可以向上一級教育部門反映,也可以向當地媒體求助,還可以寫市長信箱來解決問題。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户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後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

二、在我國學校畢業籤勞動合同對以後有影響麼?

簽訂合同後提前離職也是可以的。

由於各種原因,一些用人單位希望尚未畢業的學生能到單位工作,即使是這樣,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可以與單位簽訂勞務協議,或者簽訂實習協議,並在協議中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在還保留學生身份之前,公司與之建立的都不是勞動關係,只是勞務關係,符合僱傭關係特徵的,可以認定為僱傭關係。還沒拿到畢業證的仍然屬於在校生,不具備勞動法中籤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因此還沒拿到畢業證的應屆生簽訂的是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與學校及在校應屆畢業生之間簽訂的,對即將形成的勞動關係及勞動關係中雙方基本權利義務關係達成的協議。就業協議形成的三方當事人是用人單位、學校、學校應屆畢業生。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

注意:大家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勞動合同上簽字,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並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後,勞動者就處於不利地位了。

實際上就不用説是造假的勞動合同,就算學生沒有提交勞動合同學校也不能夠為此就影響到學生的畢業狀況的。學生能否順利畢業和是否有到社會上去實習就沒有丁點的關係,如果學校非要這麼做的話就是違法的。此時我們如果是作為勞動者的話,是需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