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扣工資怎麼辦

一、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扣工資怎麼辦?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扣工資怎麼辦

老闆存在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者申請仲裁。

1、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經濟補償;

2、勞動者在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須賠償;

3、如未足付工資違法,勞動者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單位不與員工籤合同的後果是什麼?

1、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無法約定勞動者的試用期。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對新招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直接招用,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

3、難以穩定員工和技術人員。如果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職工可以説走就走,無需提前一個月打離職報告,法律不追究其責任。技術人員也同樣。如果用人單位與技術人員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僅可以説走就走,無許承擔培訓費用。

4、難以保護商業祕密。每個企業或多或少有商業祕密,不籤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款,很難保護企業的商業祕密。

5、難以進行競業限制。企業要對勞動者進行競業限制,主要針對高技能人才,不簽訂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作出競業限制,採用其他辦法很難收效。

綜上所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是必須要進行的,而且還必須要在雙方協商好的情況下籤訂,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遵守勞動法,對於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必須要履行其中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