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勞動合同終止還是解除?
我們在生活中,可以看到現在很多的旅遊或者娛樂的羣體不再僅僅針對年輕人,中年甚至老年人也不如到旅遊等第三產業的服務消費中去。達到退休的年齡,享受退休金後,有了物質和時間的空閒,可以去享受生活。退休勞動合同終止還是解除?根據有關規定表示達到退休年齡是終止勞動合同。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退休勞動合同終止還是解除?達到退休年齡是終止勞動合同。
一、退休勞動合同終止還是解除?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休年齡終止合同是否有補償
只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造成合同終止的才有經濟補償金,至於勞動合同期滿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既然到了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那麼結合上面規定,可知,到了退休年齡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到此,很多勞動者就不能接受,辛辛苦苦幹了大半輩子,退休了卻得不到經濟補償金!其實,法律還規定了,到了退休年齡的話是可以享受養老保險,所以法律就不再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有一個問題,大部分勞動者不可能從一家企業一直做十幾年,買足十五年的社會保險。到了退休年齡,可能在這家企業才工作幾年,買了幾年的社保,達不到十五年,享受不了養老保險。這種情形該怎麼樣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解決方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家要求企業必須為職工購買五險,其中的養老保險就是為了讓我們在退休後依然可以獲得物質來源,可以減輕年輕人的負擔,同時可以改變中國人存錢養老的思想觀念,拉動消費。退休勞動合同終止還是解除?是終止勞動關係。如果社保繳納不足十五年怎麼辦,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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