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怎麼交養老保險?
一、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怎麼交養老保險?
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交養老保險由原來的用人單位辦理相關的保險公司的轉移手續,找到新的用人單位之後,再將保險公司相關的一些關係進行轉移。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須跨統籌地區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人員,另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解除勞動關係人員失業期間中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中斷期間不計繳費年限,原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封存,繼續計息。重新就業後應繼續繳費,前後繳費年限及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儲存分別合併計算。
具體的辦理流程是:
1、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證明》、《養老保險》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併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局社會保險將勞動者的做減員,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户裏將你減去。減員後,單位會將勞動者的《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户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勞動者。
2、當辦理轉移手續時,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户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這樣勞動者才能辦理轉移手續;
3、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單位名稱、開户行名稱、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這樣他們就能準確地把勞動者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户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併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這樣勞動者的保險關係就續接清楚了;
4、各地手續有所差異,解除勞動合同後辦理社會保險應根據當地社會保險中心部門規定程序辦理。
二、勞動者如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具體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預告解除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兩種情形: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於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
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和原來的用人單位解除了相關的勞動合同的話,那麼相應的社會保險問題也是需要進行辦理的,通常情況下新的用人單位會承接原來的保險關係,所以進行繳納。沒有用人單位的情況之下可以個人繳納。
-
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公司能否要賠償
律師解答:單位不需要賠償。律師解析:單位不需要賠償。1、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單位不需要賠償,但合同應當延期終止。2、勞動者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3、員工在孕期不續簽合同,屬於員工自動不續簽的情形,...
-
辭職需要提前多久
律師解析:1、辭職要提前30日;2、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日;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
勞動合同期滿後的補償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怎麼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可以按照以下辦法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變更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先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足額的經濟補償金後,再與勞動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