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詐騙他人勞務如何來進行處理?

一、詐騙他人勞務如何來進行處理?

詐騙他人勞務如何來進行處理?

詐騙他人勞務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由公安機關受理後經審查確定案件性質。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予以立案偵查收集證據並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予以治安處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勞動關係認定法律規定具體是什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條 第三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勞務關係是非常的重要的,用人單位如果使用勞動者的勞動力,那麼就需要為此而付出一定的精簡方面的代價,也就是支付一定的工資,如果不支付工資的情況之下可以按照相關的規定來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去甚至去報案處理。

標籤:詐騙 勞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