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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套取國家資金三百萬可以按詐騙罪來進行處罰嗎?

一、個人套取國家資金三百萬可以按詐騙罪來進行處罰嗎?

個人套取國家資金三百萬可以按詐騙罪來進行處罰嗎?

個人套取國家資金三百萬可以按詐騙罪來進行處罰的;

如果申報項目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但在申報過程中誇大實際情況,偽造或提供了個別非關鍵性虛假申報材料,套取的國家專項資金部分被用於企業彌補損失,或者用於轉產、更新設備、生產經營的,對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詐騙罪定罪處罰。

另外,如果在申報過程中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情節嚴重的,應當對資金使用人分別以行賄罪、偽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定罪處罰。

二、構成詐騙罪的情形是什麼?

1、詐騙罪的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

2、詐騙罪的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詐騙罪的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詐騙罪的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三、詐騙罪重處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一)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二)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三)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四)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六)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七)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套取國家資金是沒有專項的罪名,一般是要看後續的行為,只要是屬於個人以虛假的目的進行申報套取國家的資金,這種是可以按詐騙罪來進行處罰,對於處罰的標準就會按詐騙的金額來進行判決,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