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違約金嗎?

一、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違約金嗎?

違反勞動合同勞動者違約金嗎?

違反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勞動者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勞動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指的是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違反了勞動合同中其他有關約定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賠償金。但部分用人單位濫用違約金條款,侵害了勞動者自主擇業權。為防止此類侵權行為的發生,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明確,除以上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或者以賠償金、違約賠償金、違約責任金等其他名義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

二、違反勞動合同去哪裏投訴?

違反勞動合同的應該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求大隊解決;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就竟業限制和服務期,約定違約金,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中這兩款約定時,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規定,勞動者可以當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也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