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屬於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
在我們的工作經歷中,很多時候並不是一帆風順的,所以説很多時候我們可能只是臨時工,那麼關於臨時工,它的性質是怎樣的呢?由於不同的勞動關係對應的待遇是不一樣的,所以以下就是本站關於臨時工屬於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做出的解答。
一、臨時工屬於勞動關係還是勞務關係
勞務關係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之間就勞務事項進行等價交換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經濟關係。其主體是不確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係,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係。其內容和表現形式是多樣化的。
勞動關係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形成的一種社會關係。其主體是確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 所以臨時工是屬於勞動關係的。
二、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的區別
(一)主體不同。
勞動關係的主體是確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而勞務關係的主體是不確定的,可能是兩個平等主體,也可能是兩個以上的平等主體;可能是法人之間的關係,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間的關係,還可能是法人與自然人之間的關係。
(二)關係不同。
勞動關係兩個主體之間不僅存在財產關係即經濟關係,還存在着人身關係,即行政隸屬關係。也就是説,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雖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實際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這就是我們常説的用人單位是強者,勞動者是弱者。而與勞動關係相近的勞務關係兩個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係,或者説是經濟關係。即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而是一種相對於勞動關係當事人,主體地位更加平等的關係。
(三)勞動主體的待遇不同。
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係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四)適用的法律不同。
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而勞務關係則適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勞動關係用勞動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是書面的。而勞務關係須用勞務合同來確立,其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是口頭和其他形式。
希望對您有幫助,因為臨時工的工作性質也間接影響着我們的工資水平和福利待遇,所以有必要了解一下相關內容,如果有其他疑問,可以選擇本站線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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