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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運用上勞動保障監察有哪些法律責任

一,實際運用上勞動保障監察有哪些法律責任

實際運用上勞動保障監察有哪些法律責任

(1)監察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監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3)監察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4)監察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5)監察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6)監察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7)監察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8)監察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二,勞動保障監察的權利和義務

勞動保障監察員執行監察公務時,行使下列職權:

1、依法進入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2、瞭解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情況;

3、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詢問有關人員,對用人單位不能立即提供的,可以下達勞動保障巡察詢問通知書;

4、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複製有關資料。

勞動保障監察的法律責任需要有關勞務人員進行一定的認識,畢竟此類問題的的解決沒有實際的錯誤性可言,一旦自己的事情的處理存在風險,對於自己的權益保障就會提出較高的挑戰。不過在有關的法律程序上存在明確的規定,因此自己需要做好充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