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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上寫着工資包含加班費合法嗎?

一、勞動合同上寫着工資包含加班費合法嗎?

勞動合同上寫着工資包含加班費合法嗎?

勞動合同不可以約定工資包含加班費,但是可以約定加班的工資基數。加班費在沒有接到加班通知之前是不能確定具體加班時間和加班金額的,勞動合同斷然約定加班工資顯然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勞動者在加班之前應該詢問公司領導加班算什麼時段加班,不同時間加班的費用也不一樣。

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且每天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加班工資算什麼?

加班費算工資。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根據税務部門的相關解釋,個人在國慶、“五一”等法定節假日加班所取得的兩倍或三倍加班工資,不屬於可免徵個税的補貼、津貼,也要依法納税。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加班工資費在發工資時會一起發放到勞動者的工資卡中,具體單位應該有明細,勞動者有相應的知情權,可以向單位索要工資明細。加班工資和基本工資是不一樣的,不能放在基本工資中。工資包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以及其他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