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發包有哪些方式
一、建築工程發包有哪些方式
(1)按承發包範圍(內容)劃分可分為:建設全過程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業)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承發包方式還可劃分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種方式。
(2)按承包人所處的地位劃分可分為:總承包;分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和直接
(3)按合同計價方法劃分可分為:固定價合同;可調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4)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可分為:計劃分配;投標競爭;委託(協商)承包和指令承包。
二、建設工程發包人應承擔哪些義務
1、遵守法律
發包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遵守法律,並保證承包人免於承擔因發包人違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2、發出開工通知
發包人應委託監理人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發出開工通知。
3、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以及施工場地內地下管線和地下設施等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4、協助承包人辦理證件和批件
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5、組織設計交底
發包人應根據合同進度計劃,組織設計單位向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承包人及時支付合同價款。
7、組織竣工驗收
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
8、其他義務
發包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建築工程發包需要遵循公開、公正、公平三原則,分為了直接發包和招標發表兩種。其中的發包方也就是我們説的建設單位,具體包括施工總承包商、專業承包商、項目管理公司等。而承包方則往往為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設備供應及設備安裝製造單位等。對於發包方與承包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需要通過訂立承包合同加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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