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承包與發包的方式有哪些
轉包分包糾紛1.33W
工程承發包方式,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雙方之間的經濟關係形式。從承發包的範圍、承包人所處的地位、合同計價方法、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等不同的角度,可以對工程承發包方式進行不同分類,其主要分類如下。
(1)按承發包範圍或內容劃分可分為:建設全過程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專業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承發包方式還可劃分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種方式。
(2)按承包人所處的地位劃分可分為:總承包;分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和直接
(3)按合同計價方法劃分可分為:固定價合同;可調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4)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可分為:計劃分配;投標競爭;委託、協商承包和指令承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五條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六條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建築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1)按承發包範圍或內容劃分可分為:建設全過程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專業承發包。階段承發包和專項承發包方式還可劃分為: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包工不包料3種方式。
(2)按承包人所處的地位劃分可分為:總承包;分承包;獨立承包;聯合承包和直接
(3)按合同計價方法劃分可分為:固定價合同;可調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4)按獲得承包任務的途徑劃分可分為:計劃分配;投標競爭;委託、協商承包和指令承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五條
建築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六條
建築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建築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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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工程能否承包給個人
可以,允許分包的工程範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逾越底線均認定為違法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認定為違法分包。《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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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收取管理費的分包合法嗎
合法,管理費可以自行協商確定。主體工程以外允許分包,在總承包合同裏面約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沒有約定的,要取得建設單位的認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過中標合同價的百分之三十。《建築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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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幾類工程如何區分
律師解析:不同的建築類型有不同的分類標準。以一般土建工程為例,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為一類建築工程:1.十二層以上的或檐口高度三十六米以上的多層建築;2.跨度在二十四米以上或檐口高度在十八米以上的單層建築;3.設有雙層吊車或吊車起重能力在五十噸以上工業廠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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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公司分包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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