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承包形式有哪些
1、建設全過程承包;
建設全過程承包也叫“統包”,或“一攬子承包”,即通常所説的“交鑰匙”。採用這種承包方式,建設單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單位即可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設備詢價與選購、材料訂貨、工程施工、生產職工培訓、直至竣工投產,實行全過程、全面的總承包,並負責對各項分包任務進行綜合管理、協調和監督工作。為了有利於建設和生產的銜接,必要時也可以吸收建設單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單位的統一組織下,參加工程建設的有關工作。這種承包方式要求承發包雙方密切配合;涉及決策性質的重大問題仍應由建設單位或其上級主管部門作最後的決定。這種承包方式主要適用於各種大中型建設項目。
2、階段承包;
階段承包的內容是建設過程中某一階段或某些階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建築安裝施工等。在施工階段,還可依承包內容的不同,細分為3種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這是國際上採用較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負責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餘部分則由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負責供應。我國改革開放前曾實行多年的施工單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設單位負責供應統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屬於這種承包方式。改革後已逐步過渡到包工包料方式為主。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僅提供勞務而不承擔供應任何材料的義務。在國內外的建築工程中都存在這種承包方式。
3、專項承包;
專項承包的內容是某一建設階段中的某一專門項目,由於專業性較強,多由有關的專業承包單位承包,故稱專業承包。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輔助研究項目,勘察設計階段的工程地質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礎或結構工程設計、工藝設計、供電系統、空調系統及防災系統的設計,建設準備過程中的設備選購和生產技術人員培訓,以及施工階段的基礎施工、金屬結構製作和安裝、通風設備和電梯安裝等。
4、“建造—經營—轉讓”承包;
國際上通稱bot方式,即建造—經營—轉讓,這是20世紀80年代新興的一種帶資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個大承包商或開發商牽頭,聯合金融界組成財團,就某一工程項目向政府提出建議和申請,取得建設和經營該項目的許可。這些項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礎設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電廠等。
-
建築工程分包給個人可以扺扣增值税嗎?
關於分包或轉包工程的納税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這樣規定的:“建築業的總承包人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他人的,以總承包人為扣繳義務人”。按照這一規定,總承包人在付給分包人工程價款時,必須將分包人應繳納的税款扣除。這是總承包...
-
勞務用工可以轉包嗎
不能,轉包是法律所禁止的行為,對轉包也稱為“非法轉包”。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建築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的,或者違反本...
-
包工頭跑了算詐騙罪嗎
如果之前就以非法佔有的目的套取開發商或者總承包人信任拿到進度款,然後跑掉,屬於詐騙。如果臨時起意拿走進度款,而不進行合同條款約定的建設工作就屬於民事違約。這個不能算侵佔,因為錢是開發商或者總承包人支付給包工頭進行項目建設的,支付工程價款是開發商的義務...
-
工程發包方與承包方的關係是什麼
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發包方的關係1、承包經營合同中的承包方與發包方存在着特殊的關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不論其經濟實力和所有制性質如何,不論其是否存在行政隸屬關係,也不論其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其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作為所有權的主體,國家同企業一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