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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索賠時效是多久?

為了確定雙方權利義務,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發承包方會簽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如果合同一方當事人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發生違約,另一方可以根據合同條款進行索賠。這裏就涉及到一個索賠時效的問題,因為一旦超期,索賠起來就比較麻煩。那麼建築工程索賠時效是多久?下面請看小編總結的這篇文章。

建築工程索賠時效是多久?

一、建築工程索賠時效是多久

根據《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合同示範文本(試行)GF-2011-0216 》通用條款,索賠條款,承發包雙方互相索賠的時限為30日,過期不索賠對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該文本相對於此前的通用文本,時間由28天改為30天,更重要的是明確規定了“過期不索賠對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的條款。”因此,該30天為除斥期間,過期產生的法律後果是直接喪失了索賠的實體權利,對方不在承擔任何責任。即使權利人有權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起訴,但因為實體權利已經喪失,法院不會保護權利人的實體權利。

二、建築工程索賠程序是怎樣的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的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監理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三、建築工程索賠費用包括哪些

索賠費用的組成與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組成類似,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人工費

指列入概算定額的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輔助生產單位的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在索賠費用中還包括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損失費的累計,其中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準雙方應在合同中設定。

2、設備費

可採用機械台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當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準按照機械台班費計算。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於施工企業自由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企業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準按照設備租賃費計算。

2、材料費

材料費的索賠包括:由於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於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於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期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的費用。材料費中應包括運輸費、倉儲費,以及合理的損耗費用。如果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損壞失效,則不能列入索賠計價。承包人應該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制度,記錄建築材料的進貨日期和價格,以便索賠時能準確地分離出索賠事項所引起的材料額外耗用量。威力證明材料單價的上漲,承包人應提供可靠的訂貨單、採購單,或官方公佈的材料價格調整指數。

4、管理費

此項可分為現場管理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索賠款項中的現場管理費是指承包人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現場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通信、交通費等。索賠款中的企業管理費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包括總部職工工資、辦公大樓、辦公用品、財務管理、通信設施以及企業領導人員赴工地檢查指導工作等開支。

綜上所述,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引發工程索賠的原因很多,包括工期延誤、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等。按照規定,建築工程索賠時效為28天。合同一方得知對方違約後,應該在一個月內向監理單位提出,監理工程師會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要求違約方支付賠償金額。如果超過這個期限沒有提出索賠,則一方的權利隨之消失。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