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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索賠報告包含的內容有哪些,如何索賠?

不少人由於對專業知識不瞭解,故而認為索賠屬於賠償的範圍,但實則不然。所謂索賠是指不是屬於承包方的過錯,但為了能使個人能維持正常的生活水平,為了維持社會的穩定,故而在一些不可預料的事情發生時需要在寫建築工程索賠報告後進行索賠。

建築工程索賠報告包含的內容有哪些,如何索賠?

一、索賠的內容和分類

1、索賠的內容  

施工索賠的內容有經濟索賠和工期索賠。即要求對方償付一定的費用或要求業方允許延長原合同期限,作為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補償。而在實際工程中,往往同一索賠事項既有經濟索賠又有工期索賠。

2、賠的分類

按涉及的當事雙方分類:承包商與業主間的索賠、承包商與分包商間的索賠、承包商與供應商間的索賠;按索賠依據分類:合同規定內的索賠、非合同規定的索賠、道義索賠;按索賠處理方法和處理時間不同分類:單項索賠、綜合索賠(又稱總索賠、一攬子索賠)。索賠應提出正式的書面報告,內容力求確鑿,簡明扼要,證據充分,以獲得應有的索賠款項。

二、 索賠的條件和程序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對索賠作了較大的補充,規定更加明確具體。更具操作性。

1、索賠的條件

一是正當的索賠理由;二是有效的索賠證據;三是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必須有正當的索賠理由是任何索賠事件成立的前提條件。對正當索賠理由的説明必須有證據,沒有證據或證據不足,索賠是難以成功的。所以索賠證據要真實、全面、關聯、及時並具有法律證明效力。

2、包人索賠的程序

(1)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2)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3)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4)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認為索賠理由正當,索賠證據充分真實、全面、有説服力時予以受理。

(5)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核對,經造價工程師複核索賠金額後,與承包人協商確定並由發包人批准。

(6)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詳細資料後,重新按(4)、(5)條執行。發包人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承包人作出答覆,視為該項索賠已認可。

一則經濟索賠,再則工期索賠,在實際生活中,兩者經常交差出現。想得到索賠款額的,必須由索賠的證據及理由,最為重要的是需要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提出來,否則其勝訴的概率就會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