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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索賠的程序有哪些?

工程建設索賠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建築工程索賠的程序有哪些?

當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除了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和有效證據外,還必須遵守約定的索賠程序。以承包商的索賠為例:

首先,承包人提出索賠申請。索賠事件發生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其次,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補償經濟損失和(或)延長工期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第三步,工程師審核承包人的索賠申請。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工程師在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第四步,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供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第五步,工程師與承包人談判達不成共識,工程師有權確定一個他認為合理的單價或價格作為最終的處理意見,然後報送業主並相應通知承包人。

第六步,發包人審批工程師的索賠處理證明。

最後一步是: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終的索賠決定。

當然,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也可按上述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標籤:建築工程 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