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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後的內部協議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

在一個工程進行完工之前所需要的承包商應該與其他所合作的部門進行協議,那麼就會涉及到協議的合同書,那麼工程承包後的內部協議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根據民法典規定,應該由甲方提供一份進度的合同報表才能夠簽訂合同。具體往下看。

工程承包後的內部協議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

項目工程內部承包施工合同書

應向甲方提交一份工程施工總進度安排表,甲方認可後為本合同的附件。

5、負責辦理工程所在地的施工執照和開工許可證及有關手續,將正本交甲方備查。並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有關具體事務。

6、接到甲方核對承包價款通知後,7天內必須到公司工程管理部核對,否則甲方視為乙方同意其承包價款。

第七條物資供應

一、項目部必須與工程管理部簽訂“物資供應合同”。

二、物資供應,應按公司《工程項目物資管理規定》及《項目工程供貨合同》的條款執行。

第五條工程款撥付

一、乙方應按《工程項目財務成本管理規定》及《中電技公司資金管理規定》執行。

二、乙方應按月填寫工程進度及完成工量表格,在該月28日前送甲方計劃財務部。

三、乙方應按照公司規定完成各種報表填報和資料提供工作。

第六條施工的設計變更

一、在施工中,乙方不能隨意變更設計。必須變更時,須取得設計方和業主的書面認可,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

二、甲方認為有必要時,有權對本工程的進度做出調整,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任何變更,均不應以任何方式使本合同作廢或無效,凡屬甲方書面通知執行的任何變更,合同價款應相應變動。變動價款的撥付,應按本公司現行有效的管理辦法中有關條款執行。

四、設計變更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辦理,特殊情況下

其實,我們都知道一份合格的合同是建立在雙方合作的前提之下的,並且如果合作能夠順利的愉快進行,那麼在某一項工程在開始之前就應該有相應的規定,這是為了保障工程能夠順利進行,以上就是關於工程承包後的內部協議的合同書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