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險的區別是什麼?
一、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險的區別是什麼?
本質上沒有區別。根本的區別是,一個已經發生,一個還沒有發生。
1、物權遭受妨害的,物權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例如,侵權人設置路障妨害通行,物權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
2、請求消除危險,又稱請求防止侵害。侵害雖未發生,但物權面臨遭受侵害的危險,存在被侵害的可能,對於這種可能發生的侵害,物權人有權請求相對人為一定行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防止侵害,消除既存的危險,以避免侵害的發生。
二、排除妨害請求權怎麼使用?
按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排除妨害請求權,可以自行直接對侵權人進行使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主張排除妨害請求權。
排除妨害請求權是公民生活中一條重要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妨害是指以非法的、不正當的行為,或者以無權施加的設施對權利人的物或物權造成侵害或妨礙,現實地阻礙了特定物的權利人行使權利。排除妨害請求的目的是消除對物權的障礙或侵害,使物權恢復圓滿狀態。
危險是指相對人對已之物將來必然造成妨害或損害的行為或者設施狀態。危險是可以合理預見而不是主觀臆測的。
遭受的危險或正被妨害特定的物依然存在,是權利人對現時妨害人行使請求權的前提。就是説這種妨害或危險應當是持續存在的。
在審判實踐中,權利人請求消除危險或排除妨害,不需要證明相對人具有過錯,只需要證明其享有物權的特定的物被他人妨害或遭受危險即可。因排除妨害和消除危險的費用由形成危險或妨害的相對人承擔。本條不受民事訴訟時效的限制。
綜上所述,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排除妨害主要是金針於對妨礙物權行使的行為或事實狀態一而採取的種措施,當物權的行使受到現實或可能的妨害時,物權人均可以請求排除妨害。
-
雙方協商賠償合同怎麼寫
一、雙方協商賠償合同怎麼寫首先,甲乙雙方地位和信息要寫全面。其次,協議的內容,要包含賠償的原因,具體的賠償金額和日期,賠償的支付方式,最好是一次性支付,作為此次事故的全部賠償費用。最後,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只要是出自雙方之間真實意願,不違反法律規定,經雙方簽字、...
-
違約責任能否超過所造成的損失
一、違約責任能否超過所造成的損失合同當事人有約定違約責任時,例如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數額可以向於實際損失,但不能過高,如果過高的,可以申請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損害賠償範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
-
一般鋪面轉讓合同怎麼寫
一、一般鋪面轉讓合同怎麼寫寫鋪面轉讓合同,應當具備以下內容:1、三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2、鋪面信息、租金的結算與支付、鋪面裝修設施設備的約定,鋪面轉讓費用的支付,鋪面的交接時間方式,鋪面物業費,水電煤等費用的結算3、生效條款、違約金條款及爭議管轄地等條款4、...
-
買賣合同糾紛屬於什麼祕密
一、買賣合同糾紛屬於什麼祕密屬於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因此商業祕密包括兩部分: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如管理方法,產銷策略,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等經營信息;生產配方、工藝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