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礙還是排除妨害,區別是什麼?
一、排除妨礙還是排除妨害,區別是什麼?
1、權利主體不同:物權請求權的主體為物權人,佔有保護請求權的主體為佔有人,二者有時並不同一(在通常情況下,物一般為所有人佔有,即佔有權與所有權合一;但在特定條件下,佔有權也可與所有權分離,形成為非所有人享有的獨立的權利)。
2、權利基礎不同:物權請求權的基礎為所有權或者他物權,佔有保護請求權的基礎為事實上的佔有。
3、功能不同:物權請求權在於恢復物權的圓滿狀態,使已為法律確認的物權關係得到保護,維護社會的法律秩序。佔有保護請求權在於恢復佔有人對物的佔有,以使物的佔有人繼續保持其佔有狀態,維護社會和平安寧的秩序,並不涉及佔有物權利歸屬問題。
4、舉證責任不同:物權請求權人須證明其享有相應的實體權利,佔有保護請求權人僅須證明原本有佔有的事實即可。
5、是否適用除斥期間不同:佔有返還原物請求權,自侵佔發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即歸於消滅,而物權請求權並無除斥期間的限制。
二、排除妨礙與排除妨害怎麼區分?
1、適用範圍有所不同
妨礙的適用範圍比妨害更為廣泛。妨礙是指對他人行使權利造成障礙,這種障礙可能造成實際損害,也可能沒有實際損害。妨害是指實施了某種侵害他人行使權益的行為,後果上已有某種結果狀態的發生。例如:衣櫃放在過道,妨礙通行,受害人難以證明是否受到實際損害,但是可以證明其受到了妨礙,此種情況下受害人即可訴請人民法院責令侵權人排除妨礙。
2、義務主體有所不同
排除妨礙的義務主體比排除妨害廣泛。排除妨礙的義務主體不但包括實際侵權人,亦包括具有某些履行事務職能的主體。例如:高速公路,二車追尾,造成通行不暢,但尚可行進。此種情形下,權利人可要求公路管理者及時清理現場,排除妨礙。再如:住宅小區內,因外來人員承攬加工工作的需要,而遺留現場的堆砌物影響美觀、通行或通風采光等,權利人可要求物業管理者排除妨礙。但排除妨害,權利人僅能訴求實施侵害行為的實際侵權人。
3、責任功能有所不同
排除妨礙主要是預防性的侵權責任方式,它並不要求實際損害已發生,它也不是為了填補損害,主要是發揮預防可能損害發生的功能。排除妨害從功能上説,不屬預防性的侵權責任方式。權利人訴求排除妨害,應當有一定的結果狀態發生,並已造成某些輕微的實質性損害且仍處在持續狀態中。
排除妨害和排除妨礙的適用範圍不同,妨礙的適用範圍更為廣泛,是指對他人行使的權利造成了侵犯。這兩者的責任功能和義務主體有所不同,排除妨礙主要是預防性的侵權方式,不以實際損害發生為要求,排除妨害從功能上説不屬於預防性的侵權責任方式。
-
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哪些
一、合同違約金標準是哪些法律並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數額,違約金的具體數額應當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但是約定的違約金數額不能低於造成的損失,也不能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1、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2、約定...
-
拆遷合同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一、拆遷合同糾紛訴訟費誰承擔民事糾紛的訴訟費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如果原告敗訴的,由原告承擔,被告敗訴的,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
-
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
一、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
-
民法典規定對方終止合同違約起訴期是多長時間
一、民法典規定對方終止合同違約起訴期是多長時間《民法典》規定對方終止合同違約起訴期一般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是,自權利遭受損害之日起二十年內都沒有起訴的,法院不予保護。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