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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訂金”有什麼不同

一、“定金”和“訂金”有什麼不同?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不同

1.法律關係不同

從法律關係角度來講定金合同相對於主合同而言是從合同,除非當事人有特殊約定,主合同無效則定金合同亦無效,而當事人關於訂金的約定是屬於主合同的。

2.適用範圍不同

他們之間的適用範圍是不同的,定金的擔保方式可適於各種合同,而訂金只適用於金錢的給付為一方履行債務的合同,多見於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承攬合同等合同中。

3.數額不同

定金的數額在法律規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民法典》就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而訂金的數額依當事人之間自由約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二、買房時簽署定金協議要注意哪些?

1.定金的多少

定金收多少一般由買賣雙方來協商決定,那是多少都行麼?其實不是,是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額的20%,超過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定金的數額約定過高或者過低,都有可能會引起糾紛。

2.基本信息是否齊全

通常情況下交納定金的時候簽訂的不是正式的購房合同,但購房者要注意定金協議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標註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價格、是否含裝修、是否含車位、車位價格等具體內容。

3.協議簽訂主體

在簽訂定金協議的時候可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定金合同簽訂時的主體應當與主合同的簽訂主體保持一致,因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如果主體不一致的話,定金合同無法起到擔保的性質。

4.明確定金交付時間和方式

通常情況下交易雙方的約定都要落實到書面上,買賣雙方應該在合同中明確一個具體的時間點來保障買方準時交定金,另外也應該約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現金支付、銀行轉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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