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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有什麼區別

一、“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有什麼區別

“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有什麼區別

1.兩者的強制性不同。“三責險”並不具有強制性,它在本質上是按照商業保險制度建立起來的一種商業性質的保險。對車輛所有者及保險人來説,更注重的是風險的分散和保險利益的獲取,是否投保是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而“交強險”具有強制性,具有類似於社會保險的性質,其更注重的是讓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時得到保障,所有行駛的車輛所有者都被強制必須投保,同時保險公司必須承保而不得拒保。

2.賠償的原則不同。“三責險”是按照過錯責任來確定保險人所應當承擔的責任,具體的賠償方式保險合同中有具體約定,且其賠償不區分人傷還是物損,均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保險人依據被保險人在事故中所承擔的事故責任的大小來承擔賠償的多少;而“交強險”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是按照無過錯的原則確定的,它並不是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而是依據法律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具體規定在責任限額內給予賠償。

3.賠償的範圍不同。“三責險”對賠償的範圍作出了許多免責的設定,包括不同的責任免除事項和免賠率,而“交強險”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險責任覆蓋了幾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沒有免賠率的規定。

二、第三者責任險賠償範圍

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賠償範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責任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第三者責任保險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保險大家都不陌生,保險公司種類有是多種不管多樣的,但是所有保險的目的都是保障當事人利益的。有車一族的小夥伴一般,大家都會在購買車險,車險的交強險不用説這個是必須夠買的,除了交強險還有第三者商業險,都可以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