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費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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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費 訴訟時效一般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21〕11號規定第二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第三條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結論:
1、向請求法院保護民事權利的物業管理費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物業公司不能違法約定延長訴訟時效,
2、如果物業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他們在2年的訴訟時效時間內,曾經向你催交過物業費,你就可以依據上述(法釋〔2021〕11號第三條的規定首先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只要這樣人民法院就會對物業公司向你進行的超過訴訟時效的主張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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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合同蓋章沒有簽字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師解析:有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合同雙方只要完成簽字或者蓋章其中一項,合同就算成立生效了,合同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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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反物業管理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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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住物業費如何交有法律依據嗎?
律師解析:即便房子不住,也要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費。但房子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法律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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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內車位究竟歸誰
小區內車位究竟歸誰,需要看具體的情況。1、地面停車位歸屬,地面停車位包含兩種類型的停車位,一種是建築區劃內的,另一種是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2、地下停車位,專門規劃停車的地下停車位歸屬於開發商。3、首層架空停車位,該類車位不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