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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物業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物業糾紛訴訟時效是多久?

物業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

1、訴訟時效的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2、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通過上述方式向業主發出請求,訴訟時效中斷,那麼物業管理費的訴訟時效重新計算3年。

三、物業糾紛找哪個部門?

物業歸房產部門管理,對物業有意見可以向房產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社區協調處理。

對於物業公司亂收費有以下五個渠道反映:

1、向物價局投訴,前期物業收費要經過物價局批准,物價局對物業公司執行收費規定,有權有義務監管;

2、向房管局投訴,房管局是物業公司的行業管理部門,有義務對物業公司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理;

3、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4、向法院起訴;

5、成立了業主大會的,可以向業主大會反映。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41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進一步規定,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業主以違規收費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業主請求物業服務企業退還其已收取的違規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由此,若物業管理公司違規收費,業主可提出抗辯,拒絕交納。

如果業主認為物業收費不合理,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拿出收費合理的規定,如果物業公司拿不出收費的合理依據,業主有權拒交,如果符合物業收費標準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業主應當及時繳納。物業費如果長時間不交的話,物業會對沒有繳費業主進行起訴,起訴的結果就是補齊物業費。一般情況下,即使是物業本身沒有做到位,為了保護物業,免得其他小區效仿,法律也會傾向於物業這邊的。至於物業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議業主用相機、手機等留下時間、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現設生活中,物業糾紛越來越常見,業主就物業費,物業服務,物業管理等問題,與物業公司發生糾紛,解決的方式也各不相同,雙方可以先自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功的話,可以向房產部門投訴,如果投訴沒有人管,可以向法院提前訴訟,當然能協商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