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房產糾紛 > 物業糾紛

物業糾紛訴訟時效抗辯有多久

物業管理費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物業糾紛訴訟時效抗辯有多久

根據《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當事人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認可。

(一)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時訴訟時效的起算當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張權利時,即為期限屆滿時,債務人從此時具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如不履行,則構成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且該侵害為債權人所應知,訴訟時效當然應從此時起算。當然,如果債權人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寬限期)的,訴訟時效從準備時間(寬限期)屆滿時起算。

(二)關於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關於訴訟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按每筆相對單獨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

(三)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起算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了權利,則保證期間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讓位於訴訟時效,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從此開始計算。

(四)合同無效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合同無效,但當事人不知道也不應知道合同無效而將合同作為有效合同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訴訟時效應以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民法典》第510、511、525、628等條規定確定,從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合同無效產生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法院關於合同無效的判決生效之日起算。

1、訴訟時效的中止。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2、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通過上述方式向業主發出請求,訴訟時效中斷,那麼物業管理費的訴訟時效重新計算3年。

總的來説,如果物業合同糾紛是需要通過訴訟解決,則需要當事人在訴訟時效內提起訴訟。如果當事人錯過了訴訟時效,雖然還是可以起訴,但是已經失去了勝訴的權利,所以需要處理。尋找更多證據。只有你有證據才能被接受,你才能得到公正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