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糾紛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物業合同糾紛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物業合同糾紛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是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物業服務合同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定義】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內容和形式】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服務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的標準和收取辦法、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人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條【物業服務合同的效力】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以及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百四十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法定終止條件】建設單位依法與物業服務人訂立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屆滿前,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第九百四十一條【物業服務轉委託的條件和限制性條款】物業服務人將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服務組織或者其他第三人的,應當就該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向業主負責。
物業服務人不得將其應當提供的全部物業服務轉委託給第三人,或者將全部物業服務支解後分別轉委託給第三人。
我國法律制度沒有特別規定物業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而且發生物業合同糾紛後,應根據合同約定選擇處理方式,比如合同中約定的是申請仲裁,那麼在不經仲裁的情況下,也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
物業管理違反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為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眾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
-
物業配套設施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析:物業配套設施有:1、供電系統、供水系統、弱電系統、供熱系統、燃氣系統、安防系統、停車管理系統、電梯系統、樓宇避雷系統;2、花園、綠地、甬道;3、户外健身場地、器材;4、排水設施;停車場、停車庫;5、公共照明、園區燈、樓道燈;6、信報箱。法律依據:《物業管...
-
物業費不交會怎麼樣
小區住户和物業公司之間存在一種關係,小區住户繳納相應的物業費,而物業公司則提供相關的物業服務。如果不交物業費的話,長期如此物業公司可能會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進行起訴,要求其交沒有繳納的物業費補齊,並且以後要按時交納物業費。通常情況下,物業公司可能會或多或...
-
物業費標準糾紛怎麼處理?
一、物業費標準糾紛怎麼處理1、如果業主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的可以委派代表與物業公司進行交涉;2、如果物業管理公司在收取物業管理費用時存在違規收費或不合理收費,業主可提出異議,拒絕交納;3、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