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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一房多賣有哪些處罰?

一、房子被一房多賣有哪些處罰?

房子被一房多賣有哪些處罰?

1、房子被一房多賣可能的處罰包括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等,當然,這只是一房多賣導致房屋買賣的目的不能實現的時候,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提出的請求。

2、一房多賣通常會出現以下後果:

(1)已經辦理過户手續的購房人獲得商品房的所有權。商品房作為不動產,其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登記,而且是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凡是辦理的過户登記的購房人已經合法取得了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其他購房人不能對其主張權利。當然,如果辦理過户手續的購房人是與房屋出賣人惡意勾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過户的,其他購房人可以主張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房屋應當返還。

(2)未辦理過户登記的其他購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賣人的違約責任。未辦理所有權過户手續的商品房買賣,僅僅使買賣合同發生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權並沒有轉移。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原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的購房人以及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導致後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不能取得房屋的購房人,均可以要求商品房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返還已付購房款和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二、如何處理一房多賣問題?

1、如果在商品房多重買賣關係中出現購買人與出賣人串通簽訂買賣合同的情況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無效合同。認定惡意串通行為無效,因惡意串通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由於損害其他買受人利益,因此無論該商品房的狀態如何,是否交付,是否辦理商品房過户登記手續的,都會因為合同無效而不能取得爭議商品房的所有權。

2、當各買受人均無與出賣人串通的故意時,可以按以下原則確定商品房的所有權人:

(1)有數個購買人的,在數個買受人中,已經辦理商品房產權過户登記手續的,可以優先於其他買受人取得該商品房的所有權。其他買受人可以以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而要求解除買賣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數個買受人均未辦理登記手續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辦理備案登記的買受人優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

(3)數個購買人既未辦理產權登記,又未辦理合同備案的,則誰佔有該商品房誰就可以優先取得該標的物的所有權。

(4)商品房尚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也無人先行事實佔有的,則以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併經人民法院執行實現債權人的買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

(5) 其他情況下,買受人均不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權,涉訟商品房可以在作價後按比例向買受人清償違約債務。

房屋一方多賣的,房屋購買者首先可以選擇要求對方繼續承擔合同的履行責任,若是房屋買賣的目的已經不能實現,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房屋購買價款,並且支付相應的利息。如果購房者,因為一方多賣行為遭受了損失,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賠償金。

標籤:處罰 一房 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