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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土地使用税都有哪些規定?

一、濟南土地使用税税額

濟南土地使用税都有哪些規定?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調整濟南市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2】65號文件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濟南市市區城鎮土地使用税調整如下:

1、市區:

一等土地為20元/平方米;

二等土地為12元/平方米;

三等土地為6元/平方米;

四等土地為4元/平方米。

2、縣及縣級市:

一等土地6元/平方米;

二等土地4元/平方米。

建制鎮和工礦區2.4元/平方米

二、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

1、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2、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綜上所述,濟南土地使用税城區的税額明顯的高於縣區,這主要與市區和縣區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有關。各位納税人需要根據其税額的標準來繳納土地使用税的税賦,如果有減免政策存在的,需要按照減免政策指標進行重新計算。如果您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