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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減免規定有哪些?

對於許多商業用地來説,土地使用税的減免能給利潤的上升帶來很大的空間,特別是大規模的用地所要繳納的土地使用税是一大筆的開支。因此,對免税的項目的徵集和了解就顯得很有用,尤其是能減免的熟悉也能避免企業資源的浪費,給個人甚至國家帶來新的發展空間和上升潛力,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內容。

土地使用税的減免規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税的減免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

第六條 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國家針對大部分用地都有相應的規定,但同時在地方上因為發展的需要對一些用地的項目也有相應的不同的優惠,尤其是針對公益類的項目的用地這一塊,對國家和社會都是一種貢獻,因此不同的情況就可以到相應的地方網站上查詢,以此避免不清楚而造成的損失,若您還有具體的情況需要詢問的請諮詢本站律師網日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