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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土地使用税的新規定有哪些?

隨着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土地使用税也會隨之做出一些相應的調整和改變,為了迎合國家社會發展的需要,浙江省瑞安市也不例外。那麼瑞安市土地使用税的新規定都有哪些呢?瑞安市人民羣眾可以通過本文來一起了解一下,以便在購買房產時可以有所選擇。

瑞安市土地使用税的新規定有哪些?

一、適用範圍

全市範圍內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人。

二、實施方法

(一)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城鎮土地使用税實施方法的通知》(浙政發〔2007〕50號)及《瑞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調整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税額標準的批覆》(瑞政發〔2015〕12號)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對我市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税額標準予以調整。具體區域劃分及適用税額等級標準如下:

一級地段:具體包括安陽街道、玉海街道,每平方米適用税額12元;

二級地段:具體包括瑞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含南拓展區和閣巷新區)、塘下鎮、錦湖街道、東山街道、上望街道、莘塍街道、汀田街道、飛雲街道、仙降街道、南濱街道等,每平方米適用税額9元;

三級地段:具體包括陶山鎮、湖嶺鎮、馬嶼鎮、高樓鎮等,每平方米適用税額6元。

(二)實行工業企業效益綜合評價。

根據我市工業企業效益綜合評價A、B、C分類結果,實施差別化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政策。

(三)實施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税政策。

1、在全市範圍內所有行業納税人統一實行分類分檔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政策。除納税人因嚴重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損失、從事公益事業、承擔政府任務等情形可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及國家政策性優惠可繼續執行外,停止執行省政府和省地税局已下發的其他城鎮土地使用税優惠政策。

(1)A類企業減免政策。以企業所屬2014年度應繳的城鎮土地使用税為基數,減免額度包括兩部分:一是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調整後的税收增加部分;二是以企業2014年度應繳的城鎮土地使用税基數的20%~50%予以減免(該部分減免額度控制在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調高後的税收增量部分)。

(2)B類企業減免政策。以企業所屬2014年度應繳的城鎮土地使用税為基數,減免額度為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調整後的税收增加部分。

(3)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調整後的標準予以徵收。

2、對以上符合減免條件的企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税:

(1)存在違反税收法律法規行為且情節嚴重的;

(2)企業土地租入、租出部分;

(3)當年註銷企業;

(4)其他不予減免的情形。

以上就是浙江省瑞安市土地使用税的新規定,可以看出土地使用税税額是根據地段的不同而不同的,新規定中增加了一個企業效益綜合評價,評價分為三個等級,以及一個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税,其中有兩種減免政策,除此之外,其他的情況都應繳納土地使用税税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