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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哪些?

徵收土地使用税對地方政府的税收有着重要的意義,既能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的使用,又能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目前各地實行的土地使用税政策都各不一樣,今天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河南焦作土地使用税政策的相關知識吧。

河南焦作土地使用税政策有哪些?

一、徵税對象

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繳納;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二、徵税標準

(一)徵收土地使用税所涉及的土地劃定為四個等級範圍:

1、一級範圍:北至影視路,南至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含開發區),東至山陽區與馬村區行政區劃交界處,西至解放區與中站區行政區劃交界處區域內的土地;中站區行政區劃範圍的北至躍進路,南至解放西路中站段,東至長安路,西至焦晉高速公路區域內的土地;馬村區行政區劃範圍的北至昌盛路,南至源豐路,東至文昌路,西至中興路區域內的土地;焦作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焦作市金冠能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焦作萬方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和焦作丹河電廠實際佔用的土地。 2、二級範圍:解放區、山陽區行政區劃範圍的影視路以北區域;中站區行政區劃範圍的北至工農路,南至焦克路,東至中站區與解放區行政區劃交界處,西至焦晉高速公路區域內除一級土地外的土地;馬村區行政區劃範圍的北至匯豐路,南至建興路,東至山門河,西至泰康路區域內除一級土地外的土地。

3、三級範圍:中站區行政區劃範圍的北至北環路中站段,南至豐收路中站段,東至中站區與解放區行政區劃交界處,西至中站區與博愛縣行政區劃交界處區域內除一、二級土地外的土地;馬村區行政區劃範圍的北至緯北路,南至建設路馬村段,東至山門河,西至西經路區域內除一、二級土地外的土地及北至建設路馬村段,南至武成路,東至待王橋,西至文昌路區域內的土地。

4、四級範圍:上述一、二、三級以外的所有應税土地。

(二)税額標準

1、一級土地7元;

2、二級土地5元;

3、三級土地3元;

4、四級土地1元。

三、免繳土地使用税的範圍: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單位和個人舉辦的學校、醫院、診所、幼兒園、託兒所本身使用的用地;

(八)免税單位自用的宿舍用地;

(九)由國家財政部門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對當地的税收標準都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税收標準也是各有不同。最後,小編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理使用土地,合法繳納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