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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書四方案”到底由誰來公開?

一、“一書四方案”到底由誰來公開?

“一書四方案”到底由誰來公開?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機關製作的政府信息,由製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而一書四方案是由作出批覆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公開。“一書四方案”是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有關材料編寫,並逐級上報至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

二、 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説明書

1 申請單位:填寫申請徵(佔)地單位全稱,應與立項批准文件、規劃批准文件批准的用地主體一致。

2 建設項目名稱:填寫建設項目全稱,應與立項批准文件、規劃批准文件批准的建設項目一致。

3 申請用地總面積:應與釘樁成果一致,單位為公頃,保留4位小數。為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合計數。

4 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申請用地面積中轉為建設用地的農用地面積和未利用地面積的總和。

5 土地利用現狀:地類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試行〈土地分類〉的通知》(國土資發[2001]255號)標準劃分並填報地類(到二級類)。要求地類歸類準確,面積準確。

6 分批次城市村鎮建設用地:要求擬開發地塊名稱或編號按照規劃意見分別填報,面積數和釘樁成果一致。開發用途按規劃意見填報。

7 單獨選址建設項目用地:

(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文件:按照預審意見填報。

(2)項目批准文件:按照立項批准文件填寫。

(3)工程設計批准文件:以規劃意見書為準。

(3)功能分區名稱及用地面積:按照規劃意見書用途及釘樁成果中確定的面積填報。

一書四方案的相關規定和內容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公民在依法辦理相關事項時,應當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處理,特別是對相關方案以及説明書的認定上,必須在根據自己提交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進行合法的填寫,避免出現錯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