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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棚房”被拆了到底有沒有補償?

一、“大棚房”被拆了到底有沒有補償?

2021年“大棚房”被拆了到底有沒有補償?

違法的“大棚房”則屬於違建,一般情況下不能得到補償,但值得注意的是,哪怕是違建其內部財物依然是屬於權利人的合法財物,如受到損害可主張權利。並且並不是只要是違建的“大棚房”都要被“一刀切”直接拆除,對於不合規的大棚房是可以補辦手續或進行整改的。

二、違建“大棚房”類型

常見的違法“大棚房”建設類型因為地區不同,建設用途不同而有一定差異,一般而言主要包括三類。

第一類是在各類農業園區內佔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閒度假設施等;

第二類是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

第三類是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

 三、相關法律規定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

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從重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的;

(二)超過批准數量,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的;

(三)非法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

(四)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基本農田的。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佔用基本農田建窯、建房、建墳、挖砂、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活動破壞基本農田,毀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原種植條件,處佔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 侵佔、挪用基本農田的耕地開墾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標籤:大棚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