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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書四方案到底是主動公開,還是依申請公開?

一、一書四方案到底是主動公開,還是依申請公開?

一書四方案到底是主動公開,還是依申請公開?

土資源部下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縣徵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4〕29號),將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明確納入了市、縣徵地信息主動公開的內容。因此,“一書四方案”屬於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當然,本案中的“一書四方案”因尚處於上報審批過程中,未進入確定的實施階段,依舊屬於過程性信息,不應公開。主動公開的前提是人民政府已作出徵地批覆,“一書四方案”已屬於確定的實施階段。否則,“一書四方案”依舊是過程性信息,一般不公開。

 二、全面及時公開徵地信息

(一)加強徵地信息主動公開.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市、縣要在嚴格執行徵地報批與實施程序的基礎上,加大徵地信息主動公開力度,積極主動公開徵地中與羣眾密切相關的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徵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市、縣徵地信息主動公開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覆文件,其中,國務院批准的城市用地還應公開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的文件;

2.地方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批准情況與申報情況相比發生變化的,轉發文件中應明確表述變化後情況);

3.徵地告知書以及履行徵地報批前程序的相關證明材料;

4.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設用地為“一書三方案”,即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

5.徵地批後實施中徵地公告、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等有關材料。

標籤:主動 方案 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