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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程序是什麼?

一、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程序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程序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劃撥的程序是:申請;審核;批准;劃撥;登記。如果相關部門有其他需要的材料的,申請人需要積極配合協助辦理。因為劃撥土地是無償取得的,因此國家對土地劃撥是十分重視的。土地使用期權劃撥的程序通常是申請、受理審查、地價評估、確定出讓金,擬訂出讓方案、方案報批,發出准予轉讓通知書、公開交易、簽訂轉讓合同、辦理出讓手續。

二、土地劃撥的具體流程是什麼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申請

由建設用地單位持經批准的設計任務書或初步設計、年度基本建設計劃等有關文件向擬劃撥土地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2、審核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建設用地申請進行審核,劃定用地範圍,組織商定用地補償、安置或者拆遷安置方案。

3、批准

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權限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經批准後,由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發給建設用地批准書。

4、劃撥土地

由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有關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確定的用地面積和範圍,到實地劃撥建設用地。

5、登記

建設項目竣工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查實際用地,經認可後,辦理土地登記手續,核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證。

三、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的區別是什麼?

1、劃撥一般是針對事業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税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2、現在開發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數都是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獲得的土地,出讓就是開發商必須給錢給政府,政府保證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劃撥是政府轉讓土地獲得收入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説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沒有給政府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於政府項目。

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與出讓不同,土地劃撥本質上完全是通過行政命令來授予使用人一定的土地使用權,事實上涵蓋了所有國有建設用地通過市場之外的方式設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