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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有什麼

一、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有什麼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有什麼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同時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户口簿複印件一份、土地權屬材料。

2、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3、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4、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地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二、土地使用權證有什麼用

土地使用證的作用主要是為了保障產權安全:通過土地登記對購房人土地合法權益進行保障,經登記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記錯了,購房人的土地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登記機關負賠償責任;如果沒登記,購房人就不能對抗惡意第三人,購房人的土地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過查詢住房用地登記資料,可以判定所要購買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產權,以此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

按規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轄區內取得商品房、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人除辦理房產證外,還必須辦理土地使用證。擁有了土地使用權證以後,就能夠保證該片土地享有國家法律保護,不受非法行為侵害。有了土地使用證,這片土地或房屋您就可以依法享受到國家賦予您的權利,擁有絕對使用權。土地使用證的擁有者可以對該土地進行生產建設,在依照法律的前提下修剪房屋或商業區。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有當事人申請並且提交材料,之後會由有關部門進行測量,並且繪製相關草圖。最後會進行審核,如果相關材料準確無誤的話,那麼就會發放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證是權益者能否使用、佔用、該土地的相關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