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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土地使用證過户需要哪些材料

一、瀋陽土地使用證過户需要哪些材料?

瀋陽土地使用證過户需要哪些材料

1、轉讓方的原土地使用證原件

2、已過户後買受人的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3、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轉讓契税(縣財政收取)及營業税等(地税局收取)

二、土地使用證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土地使用權年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證過户的整個過程以及需要準備的這些材料,其實都特別的簡單,而且現在各地都已經陸續的建立了政務大廳,辦理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過户只需要跑一趟基本上就能完成了。但是,那一定要確認土地使用權本身是可以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