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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能申請延期開庭嗎

離婚1.94W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案件當然也是可以申請延期開庭的,但是,提出申請後法院是否會准許要看法院,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離婚案件能申請延期開庭嗎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司法實踐中,發現是否存在需要延期審理的情況是開庭前準備的重要內容。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沒有到庭的,應將情況及時報告審判長,並由合議庭確定是否需要延期開庭審理或中止訴訟。決定延期審理的,應當及時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決定中止訴訟的,應當製作裁定書發給當事人。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經傳票傳喚,無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