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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的層數顯示超過了怎麼辦?

土地使用證的層數顯示超過了怎麼辦?

土地使用證的層數顯示超過了怎麼辦?

1、如果土地是宅基地,那麼要到村委會那裏出證明,變更土地面積,然後拿證明和宅基地土地證到國土部門,辦理變更宅基地面積土地證。然後再拿變更面積後的土地證到房管局辦理宅基地房產證。

2、如果土地是國有土地,那麼,是辦理不了。超出面積的房屋是違法建築,要被強行拆除的。只能把建造的房屋改建在土地證面積內,這樣你才可以辦理到房產證。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關係:

兩證應該是統一的,可持相關資料去做變更。現實操作中,大多業主手中只有房屋產權證,但如果國土證在業主自己手裏的話,應該一致,否則會影響房屋出售。只有擁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才能稱之為現房。

按規定,期房購買應使用商品房買賣的標準合同,現房可以不用。在建的房子不難判定是期房,建好的房子是否就是現房呢?不一定!

按國家銷售“現房”的規定,已經蓋好的房子,不等於是“現房”,已經有人入住的房子也不等於是“現房”,而已領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房子才叫“現房”。這種現房銷售已不再需要“銷售許可證”,而是要查看“房產證”,籤合同也不是必須使用商品房買賣標準合同。購買這種房子,對購房人有利的是可以做到眼見為實,但購房人的眼光可要敏鋭點兒,千萬別心血來潮,買錯了“現房”比買期房更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動。

沒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房不管它是蓋好的還是有人居住的,仍要按期房銷售,購房人除了要查看預售許可證外,還要特別留意自己買的房子是否已經被抵押。有的人以為某個小區已有人入住,或入住的業主已經拿到房產證,就以為買這種房子就萬無一失了,實際上這裏存在着某種誤解。購房人一定要清楚房子按套擁有獨立產權,可以分別抵押,別人的房子沒問題,不等於您要買的房子也沒問題。其實,房子蓋好了又沒有預售出去,被抵押的可能性更大。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尾房”。房子蓋好了,還剩幾套沒賣出去,預售許可證過期了,房產證又沒辦下來,這種“無證”房不能説絕對不能買,但買時一定要查清楚,最好的辦法是堅持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後再付款,不見兔子絕不撒鷹。

購房人特別要注意的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中的新規定:“商品房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並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書進行商品房現房銷售。商品房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備案表之日起四個月內繼續進行商品房預售;但自取得竣工備案表之日起超過四個月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這個規定等於説現在有一種已建好的房子,預售許可證本身沒有過期,但由於取得竣工備案表4個月而沒拿下房產證是不能銷售的。

農村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一、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户口簿複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二、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三、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四、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我國對於購建房屋的層數都是有規定的,而且還必須要與土地使用證的面積一致,如果超過了房屋的層數,那麼就是屬於違造的建築物,這樣會危害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所以,如果真的有此情況的話,那麼就必須馬上到相關部門進行協商解決,或重新改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