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修了3層樓拆遷補償怎麼算?
在進行城鄉建設過程中,有的時候會將民眾的土地房屋等納入到規劃中去,這時候就要給予民眾拆遷費用來補償民眾失去的土地房屋等。我國以前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是分開的,那麼有土地使用證修了3層樓拆遷補償如何計算呢?本站為您解答。
一、土地使用證修了3層樓拆遷補償
怎麼賠償的問題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進行,只有瞭解國家關於土地的賠償條例,才能在拆遷賠償是維護自己的權益,以事實説話,才能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條例
第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第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可見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屋都要給予補償,土地上蓋的3層樓看有沒有房產證是不是獲得了蓋房許可,如果手續齊全是按照參照實際價值進行補償。如果沒有手續可以和拆遷辦協商給予一定的補助。
拆遷辦的工作人員會按照拆遷條例進行補償的,土地使用證修了3層樓拆遷補償費會按照相關條例進行計算的,但是如果這個3層樓是民眾在知道要拆遷後強蓋的違法建築,沒有任何蓋房手續的話,拆遷辦是不會給予補償的,這樣做反而會搭上蓋房的錢,大家一定要遵法守法依法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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