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土地使用證超過30天怎麼變更
一、辦土地使用證超過30天更變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1、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3、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4、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5、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二、土地使用證的註銷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註銷登記所需資料包括:
1、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
3、申請人為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4、原土地證書;
5、政府批文或土地權利終止的有效文件
三、土地使用證的種類
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法律依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目前我國頒佈的土地證書主要有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
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定所有權。
2、集體土地使用證。
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4、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批准的土地他項權利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確認土地他項權利。
上述文章就是對辦土地使用證超過30天怎樣更變登記或者是註銷登記這類問題的相關介紹,如果要註銷登記土地使用證,首先申請人要向部門上交自身的身份證明和申請書,然後政府就可以解除終止其相關的有效文件。我國的土地使用證一般分為三種,最為普遍的就是集體土地使用證。
-
土地使用權寫着國有什麼意思,以及相關方面的知識?
土地使用權寫着國有是什麼意思?這對於大多數人來説,都有點陌生和熟悉。因為我們知道土地是國家的,我們不具有所有權,我們只具有使用權。但是土地使用權國有我們就會產生疑惑,並且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看到購買房屋合同當中會有這樣的一例條款,那就是由於土地使用權國有...
-
合作建房土地契税是否繳納
律師解析:合作建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土地契税應當繳納,未發生權屬轉移的土地契税無需繳納。契税的徵税對象是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單位和個人應當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依照規定繳納。法律依據:《契税法...
-
關於土地的糾紛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土地的糾紛處理具體如下:1、當事人可以到當地鄉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請求解決;2、鄉鎮不受理的當事人可直接向縣政府申請,受理機關對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糾紛先行調解,調解無效的作出處理決定;3、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後30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
-
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非法徵用土地罪
律師解析:符合下列條件才會構成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1、非法徵用土地罪的主體限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對國有土地的正常管理活動;4、客觀方面表現為即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的行為。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