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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掉了怎麼補辦?

不管是我們的城市居民還是農村居民都會有土地使用證,對於農村是根據其人數使用情況對土地進行平均分配,那麼如果當我們在攜帶的過程中不慎丟失,而我們卻又會在關鍵的時候又有急需,我們就得考慮土地使用證掉了怎麼補辦這個問題,下面我們通過相關規定來了解一下。

土地使用證掉了怎麼補辦?

一、 農村土地使用證丟失的補辦流程

《土地登記辦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條規定:土地權利證書滅失、遺失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在指定媒體上刊登滅失、遺失聲明後,方可申請補發。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應當註明“補發”字樣。

土地使用證遺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權屬清楚、無抵押、無查封、無轉讓、無被徵用或徵購的前提下:

1、向指定的媒體上刊登遺失聲明,一個月無異議之後

2、向所在鄉鎮的土地管理所遞交補辦土地使用證的申請;

3、當地相關部門會派人前去核實自發證起房子是否保持現狀及有沒有擴建等情況;

4、相關部門核實確認後,需要登報説明遺失情況;

5、按當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攜帶資料前去補辦。

二、農村土地使用證補辦所需要的材料

申請材料:

⑴填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

⑵實地驗收宗地圖;

⑶宗地界址表;

⑷地籍調查表;

⑸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⑹土地登記遺失補登記情況説明和承擔法律責任的具結保證書;

⑺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刊登土地權利證書遺失滅失聲明15天后,持刊登聲明。

三、農村土地使用證丟失補辦審查內容:

⑴土地補證登記申請資料是否齊全;

⑵核對媒體遺失聲明刊登的內容與登記信息的一致。

⑶該宗地是否存在違法用地尚未處理完畢等其他應當暫緩發證的情況。

⑷土地權利是否已被依法徵收、司法沒收或裁定轉移;

⑸補發的土地權利證書應註明“補發”字樣。

土地使用證掉了並不代表我們就失去了土地的使用權,首先我們就應該去想土地使用證掉了怎麼補辦,對於補辦的過程及條件在上文中寫的非常清楚,同時土地使用證都是以最新的一份作為主要證明,總之,土地使用證丟失只是代表對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件的丟失,並不是對土地使用權的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