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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它主要就是指個人或者政府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其他人,並向使用土地的人收取的補償。這種事情在現實生活中非常的常見,而且土地出讓金不是隻按照簡單的地皮價錢,而是需要按規定使用土地的人向出讓人所繳納的全部金額。那麼,土地使用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是什麼?

一、土地出讓金是什麼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出讓金,實際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若干年限的地租之總和。現行的土地出讓金的實質,可概括為它是一個既有累計若干年的地租性質,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質的矛盾複合體。土地出讓金,將累計若干年地租總和,採取一次性收取,則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質。

土地出讓金不是簡單的地價。對於住宅等項目,採用招標、拍賣的方式,可通過市場定價,土地出讓金就是地價。可是對於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項目,以及開發園區等工業項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場調節,土地出讓金就帶有税費的性質,是定價。

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二、土地使用出讓金的計算方法

土地出讓金又可分為地面價與樓面價兩種計算方法,地面價為每平方米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築面積。投資者往往以樓面價來計算投資效益。因為地面價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價分攤到每平方建築面積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於估算投資成本,進行估算投資效益。一般認為建高層可攤屬地價,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土地出讓金是按建築面積計收的。

容積率是指建築總面積與建築用地面積的比。例如,在1萬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上,有6000平方米的建築總面積,其容積率為0.6。規劃對低密度住宅的大體標準概念,高層低密度住宅容積率不大於2.2;多層(小高層)低密度住宅容積率不大於1.2;排屋(TownHouse)容積率不大於0.7;別墅(Villa)容積率不大於0.35。房屋價值不單是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價格差關鍵是容積率大小,如:容積率0.60左右比容積率1.20左右的房屋,每平方米價格要高出一倍左右。

繳納土地使用出讓金不是想要交多少就交多少的,一般都是按照政府有關部門向使用土地的人收取的,而計算方法也也不是一成不變的,其實最重要的是土地出讓金是按照建築面積來計算的。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諮詢當地的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