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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費與土地出讓金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都是大多數人不熟悉的概念,對此大部分人都沒有明確的認識,所以遇到這方面問題的話往往都不知道如何去解決,不過相信隨着人們對此只是的普及,能夠把土地使用費與土地出讓金區分開後這些問題就會越來越少,那具體來説土地使用費與土地出讓金的區別是什麼呢?

土地使用費與土地出讓金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有什麼區別

土地使用費是政府在批次報地(把農民手裏的地報給上級批准收為國有土地) 的時候給上一級政府或省級政府交的土地款項,交了後這些土地才能當地政府使用。而土地出讓金是當地政府把已經得到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讓(即拍賣)給開發商或工廠時,受讓人(開發商或工廠)交給當地政府的土地使用費。這兩個相當於你買東西,先把東西低價買回來,再把東西高價賣出去,自己得利一樣。

在用地前需進行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報批,需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納範圍為規劃區內城市批次裏的新增建設用地(農用地、未利用地),城市規劃區外,獨立選址的以出讓方式區的土地的。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或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土地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的區別在哪裏?前者在報批階段繳納,後者在用地階段繳納;前者是由縣市級人民政府上交,相當於買國家的建設用地指標,後者是由拿地者(開發商等)交給縣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所以總有人會遇到這方面的問題,容易把兩者給弄混淆,所以如果經常接觸到這方面或者即將要接觸到這方面的話,一定要分清楚土地使用費與土地出讓金兩者之間存在的區別,瞭解兩者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