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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税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誰申報納税?

我國,不管我們做什麼,在什麼行業,我們都需要向國家繳納相應的税費,但是隨着國家的發展越來越好,我國在做出了相應的徵税法律變更對相關行業進行了免税以及提高了徵税起徵點,我國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在需要向國家納税的範圍的,那麼納税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誰申報納税呢,下面大家都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納税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誰申報納税?

一、納税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誰申報納税?

納税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依據現行營業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單位或者個人將不動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發生應税行為,原則上,贈與人是需要繳納營業税的,繳納營業税的税率是5%。

1、近親屬和具有撫養、贍養關係的人之間贈與房產,以及發生繼承、遺贈取得房產的,免徵營業税。

《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09]111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徵收營業税:

(1)離婚財產分割;

(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2、其他人之間的房產贈與行為,應依法繳納營業税。但若其他人之間贈與的房產達到一定年限的,符合免徵營業税條件的,仍可以免徵營業税,比如,個人將購買滿5年的住房對外贈與的,可免徵收營業税。

二、徵税範圍

營業税的徵税範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税的徵税範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税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税[2009]111號《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税。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髮、洗染、裱畫、謄寫、鐫刻、複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税。

第二、應税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税目徵收範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税範圍,不屬於營業税應税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税的應税勞務。

第三、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税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於納税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應當向誰申報納税相關文檔,也不是所有納税人轉讓土地使用權都需要納税的,符合國家相關要求的是不需要納税的,現如今,也不是每個行業都需要納税了,因為我們的國家發展的越來越好,國家的政策也越來越人性化,因為國家人性化的政策我們生活才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