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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區拆遷與城中村拆遷,補償都有哪些區別

 一、棚户區拆遷與城中村拆遷,補償都有哪些區別

棚户區拆遷與城中村拆遷,補償都有哪些區別

1、前者為惠民利民工程,後者為商業行為;

2、前者居民一般是就地安置須回遷,後者可以異安置或自行解決住房;

3、前者為政府主導並實施操作,後者為政府引導或准予;

4、對於物權處理上,前者是以房易附帶(互易中超過部分)補償,後者是高業化的交易與徵收。

5、棚户區改是指政府為了改善棚户區內居民的居住、生活條件,由政府實施並予以開發商一定的惠顧政策,為居民重置重建的惠民工程。對於房屋的產權人進行以房易房或互補方式,一般不涉及土地徵用費。

6、房屋徵收是土地使用人或開發商在政府主導下,依法對土地、房屋(附着物)進行有償徵用、徵收而獲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一般要支付土地補償金、附着物補償金和安置補償費。

最高人民法院曾出過司法解釋,城中村房子拆遷,如果是貨幣補償方式,可以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爭取不得低於同地段的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棚户區改造工作的意見》相關規定可知,經過棚户區改造後,當地羣眾的住房條件會得到改善,大家可以住到配套設施好、質量高、安全可靠的房子,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二、棚户區和城中村的概念

從狹義上説,城中村是指農村村落在城市化進程中,由於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徵用,農民轉為居民後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變成的居民區,亦稱為“都市裏的村莊”。從廣義上説,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發展的進程中,滯後於時代發展步伐、遊離於現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區。

棚户區是指城市建成區範圍內、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築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衞生髒、亂、差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