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拆遷補償不合理該怎樣做
補償標準3W
律師解析: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
一、先協商,可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二、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又發生糾紛
的,應當通過司法、仲裁途徑來解決。若要採取仲裁方式,當事人必須自願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採用一裁終局制。
三、若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不能申請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
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標,在法定職責範圍內,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屬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行政協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下列行政協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許經營協議;
(二)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
(三)其他行政協議。
上述第(二)項,單獨列出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受案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覆》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一、先協商,可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二、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又發生糾紛
的,應當通過司法、仲裁途徑來解決。若要採取仲裁方式,當事人必須自願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採用一裁終局制。
三、若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不能申請仲裁,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
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為實現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標,在法定職責範圍內,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協商訂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義務內容的協議,屬於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一項規定的行政協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下列行政協議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一)政府特許經營協議;
(二)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
(三)其他行政協議。
上述第(二)項,單獨列出土地、房屋等徵收徵用補償協議,為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件受案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覆》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
無證房屋在拆遷時補償會低於有證房屋嗎?
一、無證房屋在拆遷時補償會低於有證房屋嗎?無證房屋在拆遷時補償不會低於有證房屋的,對無證房屋一概不給予補償是拆遷方損害被拆人合法權益的做法,拆遷方還是要考慮具體情況,不能草率的下判斷。自家房屋如果目前缺失權屬證明,我們也應當儘快去有關部門查看能不能...
-
違建房強拆有補償嗎
一般情況下,拆除違建,拆遷者無需補償,但某些情形下,被拆遷者可獲得相關的賠償。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違章建築,拆遷人在拆遷違建的過程中,因拆遷給土地使用權造成損害的,應適當予以補償。2、違章建築內的財產可以獨立於違章建築存在,系違章建築人的合法財產,依法應...
-
房屋徵收申請行政複議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徵收申請行政複議期限是多久不服房屋徵收行政複議期限是知道房屋徵收決定以後的60天之內。《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
-
徵地管理費規定
律師解析:徵收土地的,沒有管理費,只有補償費,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