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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怎樣的?

北京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怎樣的?

每年國家對於工傷保險賠償的相關標準,可能會有一些相關的舉措,下面我們來共同講述一下,對於北京市的工傷保險待遇的相關標準是如何的?根據相關的標準,應該根據北京市內的職工享受的賠償項目標準來進行,具體看下文。

北京市最新2018年工傷賠償計算標準

北京市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北京市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北京市內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主要參考法規、規章

行政法規:《工傷保險條例》

規章:《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3、備註: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標準:30元/天。

2、要求:住院期間。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3條;

(三)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交通費工傷職工應選擇普通公共交通工具,所需交通費實行憑據報銷;

食宿費實行定額包乾與在規定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相結合的方式,其中“住宿費”開支標準上限為每人每天150元;“伙食費”實行定額包乾,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2、要求:經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治療。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關於北京市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標準及相關問題的通知》第4條。

(四)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要求: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

(五)輔助器具費

1、標準:根據北京市輔助器具項目和費用限額支付。

2、要求: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應由其就診的工傷醫療機構根據工傷職工傷殘及職業病狀況提出配置建議,出具醫療診斷證明書。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1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第20條;《北京市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管理辦法》第4條、第5條;《輔助器具項目和費用限額表》。

(六) 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第21條;

(七)護理費

1、標準: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要求: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八)生活護理費

1、標準: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2、要求: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4條。

(九)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上述文章中給您詳細的講解了國家對於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那麼這種工傷保險待遇,也就意味着職工是有一定的醫療保險以及相關的保險政策,如果職工在遇到傷害時就能夠通過工傷保險來進行相關待遇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