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預備犯罪結果是什麼
一、犯罪預備犯罪結果是什麼
刑法規定,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因此,犯罪預備是犯罪。
關於哪些是犯罪預備行為,刑法沒有更詳細的規定,在實踐中,常見的預備行為有5種:
1、準備工具。如為了搶劫,大量購買管制刀具。
2、練習犯罪的手段。如為了扒竊,練習扒竊的技能。
3、進行犯罪前的調查。如盜竊之前的踩點,殺人之前瞭解被害人的情況。
4、排除實行犯罪的障礙。如要盜竊、搶劫的時候先把人家的狗給毒死。
5、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為了實施某種犯罪而組織犯罪集團,這種組織、參加犯罪集團的行為也是犯罪的一個預備行為。如為了盜竊和搶劫,而勾結共犯或者組織犯罪集團就是盜竊、搶劫的預備行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為人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屬於實行行為,直接構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罰的嚴厲處罰。
儘管犯罪嫌疑人在犯罪預備階段,沒有實際造成危害社會的後果,但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在處罰上可以從輕、減輕處罰或免除處罰。至於怎樣從輕、減輕處罰甚至免除處罰,就應該根據實際案情而定了,有需要的,可以委託專業的刑事辯護律師協助處理,盡最大可能爭取寬大處理。
二、犯罪預備和預備犯罪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
犯罪預備是指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而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處罰不同: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預備是着手實施前的階段,而犯罪未遂則是已經着手實施,但是因為其他外界原因沒得逞,比如想盜竊因為有人巡邏沒偷成,比如想搶劫因為遭到反抗沒搶到錢,但是行為實施時已經構成犯罪,只是沒有得到財物而已。但如果為盜竊去購買鉗子等作案工具,為搶劫去購買槍支、刀具或踩點等顯然是在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屬於犯罪預備。
綜上所述,對於犯罪預備的犯罪結果是沒有造成損害,實際的犯罪行為也沒有實施,但是對社會中存在一定的潛在危害,所以會對其進行一定的處罰,加以制止,以預防犯罪起着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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