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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衞是正當防衞嗎?

一、假想防衞是正當防衞嗎?

假想防衞是正當防衞嗎?

不是,假想防衞是指行為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認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衞行為結果造成損害的行為,假想防衞並不是正當防衞。對於假想防衞,應當根據認識錯誤的原理予以處理,有過失的以過失論,無過失的以意外事件論。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二、正當防衞致人死亡賠償規定是什麼?

1、正當防衞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害而對不法行為人採取的一種防衞措施。正當防衞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衞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2、正當防衞構成有以下幾個條件:

(1)針對不法的侵害行為;

(2)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是實際存在的;

(3)不法侵害行為必須是正在進行的;

(4)防衞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共、本人或他人的權益;

(5)正當防衞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實施;

(6)不應超過必要的限度。

3、正當防衞的必要限度:所謂必要限度應以制止不法侵害、保護法益的合理需要為標準。通常情況下,要是正當防衞超過了必要限度,而導致他人死亡的話,那麼正當防衞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的。這裏的法律責任當然也就包括了民事賠償責任。但如果造成他人的死亡並沒有超過防衞的必要限度,則就是不用承擔責任的。

假想防衞不是正當防衞,假想防衞造成損害後果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正當防衞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不能存在防衞過當的情況,制止正在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導致不法侵害者受到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可以不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也不用判刑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