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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與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有什麼區別

工傷賠償與人身損害賠償的區別:
1、發生的基礎關係不同。
2、賠償標準不同。
3、適用法律不同。
4、處理機構不同。
5、傷殘鑑定機構不同。
6、舉證責任不同。
7、賠償主體不同。
8、責任劃分不同。
9、是否可以一次性賠償的區別。
10、二次手術費等後續治療費由誰承擔的區別。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户(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户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工傷賠償與一般人身損害賠償有什麼區別